财政部下达50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涉及体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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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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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近日财政部下达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亿元,比2013年增加4.2%,共支持项目800个(其中:中央191个,地方609个),与2013年基本持平。


今年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文化改革发展战略和规划,特别是配合落实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创新管理模式,优化资金投向,更好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与往年相比,2014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充分借助行业主管部门力量。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深入沟通对接,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促进专项资金与产业政策相衔接。


二是积极发挥专家评审作用。在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等推荐的基础上,大幅扩大专家库规模,专家库总人数由54人增加至152人,涵盖专业领域更广,人员结构更合理,特别是新增了大量金融领域、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专家,以适应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需要,同时也确保了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


三是全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首次引入互联网在线申报系统,为申报单位创造了更为便捷、公开的申报环境;首次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增加了预算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是符合新《预算法》精神的有益尝试。


截至目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192亿元,支持项目3300多个,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对推动全国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文化资源、优化产业发展整体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下为与此次文件提及的相关政策的亮点提炼:


《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


1、明确支持重点: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等享有同等待遇 、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加大内容创新力度、支持文化企业拓展文化出口平台和渠道、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等;


2、加大财税支持。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力度、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等;


3、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支持重点企业扩展融资方式等;


4、完善服务保障。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等。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到2020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更加强化,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显着提升,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城市、集聚区和新型城镇。


重点任务:

1、塑造制造业新优势


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汽车、飞机、船舶、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要加强产品的外观、结构、功能等设计能力建设。以打造品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动生活日用品、礼仪休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数字产品、食品、文化体育用品等消费品工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加强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融合,创新管理经营模式,以创意和设计引领商贸流通业创新,加强广告营销策划,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健全品牌价值体系,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2、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文化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大力推动传统文化单位发展互联网新媒体,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先进文化互联网传播吸引力。深入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推动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打造民族品牌。推动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加强通讯设备制造、网络运营、集成播控、内容服务单位间的互动合作。提高数字版权集约水平,健全智能终端产业服务体系,推动产品设计制造与内容服务、应用商店模式整合发展。推进数字电视终端制造业和数字家庭产业与内容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推进数字绿色印刷发展,引导印刷复制加工向综合创意和设计服务转变,推动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和经营模式创新。


3、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完善优化功能,提升文化品位。注重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加强城市建设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突出地域特色,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提高园林绿化、城市公共艺术的设计质量,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形象鲜明的特色文化城市。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培育村镇建筑设计市场,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幸福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建筑设计理念,推进技术传承创新,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融入文化元素,加快相关建筑标准规范的更新或修订。完善建筑、园林、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设计方案竞选制度,重视对文化内涵的审查。鼓励装饰设计创新,引领装饰产品和材料升级。


4、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


坚持健康、文明、安全、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消费。支持开发康体、养生、运动、娱乐、体验等多样化、综合性旅游休闲产品,建设一批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打造便捷、舒适、健康的休闲空间,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满足广大群众个性化旅游需求。加强自然、文化遗产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特色文化旅游,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建设文化旅游精品。加快智慧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鼓励发展积极健康的特色旅游餐饮和主题酒店。


5、挖掘特色农业发展潜力


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强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和设计,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园。注重农村文化资源挖掘,不断丰富农业产品、农事景观、环保包装、乡土文化等创意和设计,着力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创意和设计产品产业化。发展楼宇农业、阳台农艺,进一步拓展休闲农业发展空间。支持专业农产品市场建设特色农产品展览展示馆(园),推进特色农产品文化宣传交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扶持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支持农业企业申报和推介绿色环保产品和原产地标记,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营销模式。


6、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


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消费。丰富传统节庆活动内容,支持地方根据当地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举办体育活动,策划打造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精品赛事,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业全面发展。鼓励发展体育服务组织,以赛事组织、场馆运营、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体育保险等为重点,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推动与体育赛事相关版权的开发与保护,进一步放宽国内赛事转播权的市场竞争范围,探索建立与体育赛事相关的版权交易平台。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7、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坚持正确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方向,着力提升文化产业各门类创意和设计水平及文化内涵,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文化特色不断推出原创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新的艺术样式,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强化与规范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创新新兴网络文化服务模式,繁荣文学、艺术、影视、音乐创作与传播。加强舞美设计、舞台布景创意和舞台技术装备创新。坚持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促进艺术衍生产品、艺术授权产品的开发生产,加快工艺美术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与现代科技和时代元素融合。完善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提高展陈水平。



《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将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5-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该资金将采取重点影片个案报批的方式。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1、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

2、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3、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4、对电影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5、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城市影院建设资金补贴政策

6、加强和完善电影发行放映的公共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

7、对电影产业实行金融支持政策

8、实行支持影院建设的差别化用地政策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意见》吸纳了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经验与成果,结合当前金融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突出改革创新精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这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要求,共15条具体内容。文化部部长助理刘玉珠解读了《意见》的八大亮点:


1.建立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

2.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3.加大财政对文化金融的扶持力度。

4.推进文化金融在重点领域的实施。

5.重视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6.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

7.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

8.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加大财政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开发、演艺剧目制作、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支持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


主要任务:

1、发展重点领域

2、发展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

3、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

4、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

5、健全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

6、培育特色文化品牌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


合理利用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承和保护,培育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富民;推进文化与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把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成为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为西部和民族地区的振兴繁荣提供强大动力。


(一)近期目标

2014—2016年,初期建设阶段。引导实施一批文化资源有效保护与产业转化项目,支持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生产基地,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产品生产和品牌推广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中期目标

2017—2020年,全面建成阶段。建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产业示范项目,形成完善的文化旅游产品生产体系和旺盛的文化消费市场,文化产业普遍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成为世界级精品旅游区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